2012-07-11 09:40:06
政策——江蘇上調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
近日,江蘇省發布《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基數及比例的通知》。調整對象為2012年6月30日前正常繳費的人員。新住房公積金基數標準為下限1320元,上限13700元,最低不低于江蘇省公布的最新最低工資標準,最高不超過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2011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。同時提到,機關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10%調整為12%,從2011年7月1日開始執行。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期間,因比例調整所產生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差額,單位繳存部分應當補繳,職工個人繳存部分不再補繳;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單位應繳存部分和個人應繳存部分均應補繳。